如何区分工伤和人身损害

2022-08-11 浏览次数:170

如何区分工伤和人身损害

平时经常有朋友咨询在劳动中受到伤害的问题,很多朋友由于对相关法律的不了解,搞不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下面给大家讲解二者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待遇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


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待遇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


人身损害《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待遇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人身损害直接由 ** 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待遇由劳动鉴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


人身伤害由**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


6.举证责任不同


工伤待遇 ** 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


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7.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待遇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


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8.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待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


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三七开、二八开)。


9.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


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例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较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了:*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 ** 中,除了后续**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10.后续**费由谁承担的区别


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费一般都由伤者自己来承担。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工伤二次手术费(一般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费,而后续**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那工伤职工如何才能让二次手术费由单位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己又能得到赔偿呢?那就有两个办法:1、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等做完二次手术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就由单位出了,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和单位协商预付了二次手术费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就不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 ** 中,后续**费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来承担没有任何异议。


1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待遇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协商。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 ** 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


12.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 ** 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


12.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的区别


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根据《较高人民 ** 关于因*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12号):“因*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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